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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来 源:工程部   作 者:沈建良   发布日期:2014-10-06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部于2014年9月1日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该方案从六大方面对有关工作作了进一步要求: 
        一是要求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要求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和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二是要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震慑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是要求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制度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吸引国际工程咨询企业进入我国工程监理市场,与我国监理单位开展合资合作,带动我国监理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四是要求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培育。组建全国和区域性研发中心、技术标准人员训练中心、产业联盟中心,建立通用种类和标准规格的建筑部品构件体系,实现工程设计、构件生产和施工安装标准化,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
        五是要求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在2014年底前,具备一定条件的8个省、直辖市要完成本地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2015年6月底前再完成10个省、直辖市,2015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成省级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六是要求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施工企业要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针对该方案,建设部于9月4日召开全国性的电视电话会议,于9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工作,国务院新闻办也就“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举行发布会。我公司将认真宣贯和落实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工程质量的决心和信心,严格工程质量管理,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努力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再上新的台阶!(通讯员 沈建良)